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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中国证券网》)

       2017年12月9日,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了《金融科技蓝皮书:中国金融科技发展报告(2017)》新书发布会。

  蓝皮书梳理了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架构,一行三会的监管职责及行业协会的作用。其次回顾了各部门出台的监管政策,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网贷和消费金融领域;二是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和信息披露方面的制度建设;三是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另外,蓝皮书分析指出,互联网金融监管将在以下六方面加强。

  (一)“穿透式”监管理念

  “穿透式”监管是指根据业务实质明确责任,这是《实施方案》中频繁提到的针对互联网监管的一个理念。传统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人为地划分不同的监管领域,例如,证监会监管股权众筹,银监会监管网络借贷,保监会监管互联网保险,由于互联网金融领域具有混业经营的特征,业务交叉现象较为突出,严格遵守监管形式导致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的现象。

  “穿透式”监管意味着一些P2P网贷平台不再能够通过包装成P2B、P2C、智能投顾、金融科技公司等方式来逃避监管。此外,“穿透式”监管还意味着,不仅是一行三会,省级人民政府也负有监督职能,而这一般是由各地金融办来承担的。除此之外,工商局要监督互联网金融广告,公安机关要打击“e租宝”之类的非法集资,工信部要负责企业电信运营资质审核,各部门各司其职。

  (二)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严禁“首付贷”业务

  “首付贷”是一些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楼市火爆的背景下,为投资者垫付首付赚取利息的业务,本质上已经属于金融业务。对此,《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

  (三)整顿互联网金融广告,规范市场准入

  工商总局等17个部门印发了《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重点强调整顿互联网金融广告和规范市场准入。

  在互联网金融广告方面,提出加强互联网金融广告监测,抓紧制定准入清单,严厉查处虚假违法金融广告或类金融广告,并划出九条禁止行为。监管机构不仅重点监控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财经金融类网站、房地产类网站,以及P2P网贷平台、股权众筹平台、网络基金平台等,甚至也将金融企业自设网站所发布的广告纳入整治范围。

  严格规范市场准入是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方法之一,准入管理包括批准和备案。

  (四)打击承诺超高回报率和变相补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实施方案》明确指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对此,《实施方案》指出,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不正当行为进行评估认定,结果将作为相关部门惩处的依据。

  (五)规范校园贷

  整治思路是:第一,对校园贷违规行为进行分类处置;第二,排查从事校园贷机构的行为,一旦发现存在暴力催收、发放高利贷的违法违规行为,则要求停业整顿;第三,加强借款方管理,由于学生没有收入来源,还款实际上来自父母支持,因此要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第四,在风险处理方面,教育部等部门建立了校园贷联合工作机制,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六)加强投资者保护

  《实施方案》从资金监测、信息披露、风险宣传教育等方面强调对投资者的保护。在资金监测方面,重点在于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通过银行监测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便于对从业机构资金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在信息披露方面,依托于行业自律组织,尤其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通过制定和落实数据统计和信息披露标准,促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阳光化、透明化,便于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从业机构形成一种道德制约。在风险宣传教育方面,相关部门要利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提高投资者风险甄别能力和防范意识。